因为不相信医疗鉴定,不走法律途径,遇上医疗纠纷时,很多病人逐渐依靠职业“医闹”解决纠纷,有些地方已经形成产业。而医院也雇佣律师与之周旋,通过讨价还价、甚至找黑道上的人解决。专家说,这种“私力救济”的运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医疗暴力普遍化和激烈化。
医闹:实用主义“维权”的困境
在处理医疗纠纷的实用主义作用下,“医闹”成了一个新兴“职业”,而其“私力救济式”的实质反而被遮蔽。随着公安部门的强力介入,这种实用主义“维权”将更加陷于两难。
“终于解决了,”电话的另一端,律师张毅(化名)气喘吁吁地告诉《中国新闻周刊》,“6万元,不闹了。”
张毅是广东省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,担任当地十几家医院的法律顾问,主要工作是协助医院平息“医闹”事件。
所谓“医闹”,就是用“闹”的方式解决医疗纠纷。张毅把“医闹”分为三种:第一种是患方家属自己闹;第二种是请老乡帮忙一起闹;第三种是干脆花钱雇人闹。最后一种就是职业“医闹”。
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徐昕对《中国新闻周刊》说,“从纠纷解决的角度来看,‘医闹’属于一种‘私力救济’行为。”徐昕著有《论私力救济》一书。在他看来,“私力救济”,是指公民权利遭受侵害,不通过国家机关和法定程序,而依靠自身或私人力量,解决纠纷,实现权利。它是公民通过私人力量维权的一种方式——民工讨薪、民间讨债、私人侦探都属于“私力救济”。